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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线管配线前应消除管内的污物和积水;
2、缆线布放前应核对型号规格、程式、路由及位置与设计规定相符;
3、缆线的布放应平直、不得产生扭绞,打圈等现象,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;
4、缆线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,以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,标签书写应清晰,端正和正确;
5、电源线、信号电缆、对绞电缆、光缆及建筑物内其他弱电系统的缆线应分离布放。各缆线间的较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;
6、缆线布放时应有冗余。在交接间,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一般为3~6米;工作区为0.3~0.6米;光缆在设备端预留长度一般为5~10米;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;
7、缆线布放,在牵引过程中,吊挂缆线的支点相隔间距不应大于1.5m;
8、布放缆线的牵引力,应小于缆线允许张力的80%,对线缆瞬间较大牵引力不应超过线缆允许的张力。在以牵引方式敷设线缆时,主要牵引力应加在线缆的加强芯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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